商務部、公安部、衛生健康委日前聯合發布了《關于展覽活動新冠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了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展覽業疫情防控與復展復業相關各方的工作職責和具體要求,深刻領會《意見》精神,全面貫徹實施《意見》要求,對于會展業的復工復業和復興,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長遠的指導價值。
首先,《意見》發出了會展業可以安全有序復工復業的信號。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會展業最早被按下暫停鍵。5月8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提到,在落實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開放商場、超市、賓館、餐廳等生活場所。采取預約、限流等方式開放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等室內場館,以及影劇院、游藝廳等密閉式娛樂休閑場所,可舉辦各類必要的會議、會展活動等。但糾結于必要的會議、會展活動的理解,全國各地會展活動恢復舉辦進展較慢,多數地區會展活動仍處于停滯狀態。《意見》明確指出:“充分發揮展覽業在擴大開放、增加就業、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拉動消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增強展覽業防控和應變能力,確保防控常態化條件下各項展覽活動科學穩妥、安全有序開展,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向好發展。” 同時強調了會展業恢復發展的重要性和全面推進各項會展活動科學穩妥、安全有序開展,打開了會展活動全面恢復發展的啟動閥,吹響了復展復業的進軍號。
第二,《意見》強調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的重要性和基本原則。這次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來勢之猛,發展之快,影響之大,前所未有。隨著疫情的世界性蔓延和不斷發生變異,有專家認為新冠肺炎疫情有可能與人類長期相伴,而且除新冠肺炎以外,還有可能出現其它疫情。疫情常態化決定了疫情防控的常態化。會展作為以人員聚集為重要特征的社會活動,可能不得不長期面臨疫情的考驗,不得不將疫情防控常態化列入自己的議事日程,作為重要的會展發展舉措來落實。《意見》開宗明義指出,為認真貫徹黨中央關于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全面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總體防控策略,規范展覽活動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下的防控工作,安全有序推進展覽活動復展復業;提出了屬地管理、群防群控、科學專業、分級分類、動態調整、風險可控六項基本原則,為會展活動疫情防控提供了重要的指導意見和執行依據。
第三,《意見》明確了各級政府在會展活動疫情防控中的職責。與其它一些復工復業文件不同,《意見》明確指出,本意見“經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同意”;直接發至省、區、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意見》要求,舉辦地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根據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的原則,按照展覽活動舉辦地疫情應急響應級別,分別由相應的省級、地市級、區縣級疫情防控領導機構對展覽活動出具舉辦必要性和已落實防控舉措、具備舉辦條件的評估意見。世界衛生組織明確界定新冠肺炎為國際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屬于公共服務的范疇。正是依靠體制優勢和政府的強力推進,中國有效地控制了新冠疫情的蔓延,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階段性勝利。會展活動疫情防控要求高,涉及面廣,不是一般會展主辦或場館所能左右的。《意見》要求地方疫情防控領導機構出具評估意見,看似增加了審批程序,實是壓實了地方政府在會展活動疫情防控中的職責。
第四,《意見》創新了會展管理服務模式,構建了協同推進會展業復工復業和復興的長效機制。既往的會展活動管理中,商務、貿促、會展局(辦)等會展主管部門,公安、消防、海關、檢驗檢疫等相關管理機構,按照各自對會展活動的理解,分別出臺文件、政策管理會展活動,出于行政授權和工作職責的要求,各自強調的重點不一,實際工作中難免出現某些不太協調的狀態。這次《意見》由商務部、公安部和衛生健康委聯合頒布,明確要求“商務、公安、衛生健康等有關部門要強化協同聯動、加強信息溝通,根據各級疫情防控領導機構出具的意見和職責分工做好展覽活動的審批、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各有關單位制訂并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認真貫徹落實《意見》要求,強化溝通聯動,做好會展活動的審批、備案和監督管理,不僅對于統籌疫情防控,推進會展盡快復工復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而且對于構建長效機制,協同推進會展業復興發展具有重要的長遠意義。
(作者:儲祥銀,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常務副會長)